如何理解新租赁准则下的税会差异

新租赁准则带来的税会差异理解存在难度,本文通过举例进行说明。

随着新租赁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发布实施,要求承租人对于非短期租赁及低值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同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新租赁准则下相关税务处理规定

(1)现行税法规定中没有使用权资产科目;(2)现行税法仍然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3)现行税法中使用权资产按照直线法计提的折旧不能税前扣除;(4)现行税法中按照实际利率法分摊的利息费用也不能税前扣除;(5)对于经营租赁,现行税法仅认可按照租赁期间均匀支出的租赁费,可以税前扣除;(6)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可以税前扣除。

二、案例

假设A公司2021年1月1日以经营租赁的方式租入一处房屋,年租金10万,每年12月31日支付,租赁期5年。新租赁准则下的相关计算信息。

租赁付款额 500000元

租赁内含利率4.2%

租赁付款额现值(租赁负债)100000(P/A,4.2%,5)= 442,692.02元

使用权资产原值442,692.02元

使用权资产年折旧金额88,538.40元

摊余成本计算表如下:

期间 租赁负债 利息 租赁付款额 年末租赁负债
2021.1       442,692.02
2021.12 442,692.02 18,593.06 100,000.00 361,285.08
2022.12 361,285.08 15,173.97 100,000.00 276,459.06
2023.12 276,459.06 11,611.28 100,000.00 188,070.34
2024.12 188,070.34 7,898.95 100,000.00 95,969.29
2025.12 95,969.29 4,030.71 100,000.00 0.00

通过案例我们就新租赁准则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示例如下:

1、初始确认时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2021年1月,租赁初始确认时。

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0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10,673.01=442,692.02 *0.25

租赁负债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0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10,673.01=442,692.02 *0.25

总体对所得税费用无影响。

2、2021年度新租赁准则对所得税的影响

2021年度,(1)实际支付的10万元取得发票可以税前抵扣,账面无相关成本费用支出,需要纳税调减100,000.00元,(2)当年使用权资产折旧金额88,538.40元不得税前抵扣需要纳税调增,(3)确认的财务费用18,593.06元不得税前抵扣需要纳税调增,三项合计需要调增7,131.46元,2021年度影响当期所得税费用1,782.87元=7,131.46*0.25。

2021年12月31日,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88,538.40元=(442,692.02-88,538.40)*25%,租赁负债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90,321.27元=361,285.08 *0.25,合计对2021年度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影响金额1,782.87元=90,321.27-88,538.40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