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相关会计处理
随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商业汇票的财务列报问题成为难点,本文对商业汇票列报相关问题进行如下说明。
商业汇票系商业经营中,基于双方业务往来,由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票据,区分承兑人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具有灵活性高、流通性强、节约资金成本等优势,企业应用较为频繁。为了降低票据伪造、变造、丢失、损毁风险,提高票据流通效率,电子商业汇票得到大规模应用,纸质商业汇票在实务中应用已明显减少。
一、判断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对于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贴现是否终止确认问题,实务中通常参照上交所科创板IPO企业的相关处理进行,即“6+9”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对应的信用风险很低,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其他票据通常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1.“6+9”商业银行
| 项目 | 银行 |
|---|---|
| 6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 9 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 华夏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浙商银行 |
2.无法终止确认的票据背书贴现会计处理
背书转让 借:应收票据
贷:其他流动负债/应付账款
票据贴现 借:应收票据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贴现利息)
贷:短期借款-本金
二、企业票据管理模式
1.将商业汇票持有到期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分类下,财务报表将期末持有的票据仍然在应收票据科目列报。
2.将商业票据背书转让及贴现
部分背书转让或贴现,满足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6+9银行承兑汇票由于信用风险低,流通性强,通常会被企业用来背书或者贴现,通常满足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此分类下,财务报表将期末持有的票据在应收款项融资科目列报。
在实务中,由于此分类涉及票据对应信用风险水平低,其账面价值通常被认定为公允价值,初非出票人出现重大风险事项。
三、减值准备
以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坏账准备计提,实务中,对于6+9银行承兑汇票通常不计提坏账准备,其他银行承兑汇票处理存在差异,理论上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也存在部分企业不计提的情况。
四、贴现利息
1.对于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贴现
发生的贴现息在投资收益项目列报。
2.对于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贴现
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将贴现息在贴现日至到期日之间进行摊销、确认利息费用。实务中部分企业简化直接按照时间进行摊销。
五、现金流列报
1.对于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贴现
贴现取得的现金流入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对于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贴现
贴现取得的现金流入作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3.对于票据背书
由于没有实际现金流产生,没有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